检查频次
和上限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498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2.《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第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1.企业资质与合规性检查;
2.生产条件与质量管理;
3.产品质量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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