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国动办〔2026〕3号
新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本办各科、中心、站:
现将《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与新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执法事项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与新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执法事项职责分工
为健全完善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人民防空执法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执法事项进行职责分工如下: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方面
龙岩中心城区范围内,人民防空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由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
二、行政监督检查方面
龙岩中心城区范围内,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的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的监督、人民防空设施的检查、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等行政执法事项由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新罗区行政区域内除市直单位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由新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市直单位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由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