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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市国动办 日期:2024-07-22 【字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动办),本办各科、中心、站: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4﹞12号)要求,我办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防﹝2016﹞73号)、《龙岩市人防办关于下放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的通知》(龙人防﹝2016﹞148号)、《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龙人防﹝2017﹞78号)3份文件,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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