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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军事设施保护 军地共固国防长城
来源:市国动办 日期:2024-11-01 【字号: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6:00-17:00

  嘉宾: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吴荣宝

  摘要:本期很高兴邀请到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吴荣宝,就军事设施保护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本网邀请到龙岩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吴荣宝,就军事设施保护等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吴荣宝二级调研员,您好,欢迎您!

  [吴荣宝]: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很多人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还不太了解。首先,请您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军事设施?军事设施又有哪些类型?

  [吴荣宝]:好的。《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

  根据使用效能分为以下几类:

  (一)指挥机关,地上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用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军用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输气管道;

  (七)边防、海防管控设施;

  (八)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从本条可以看出军事设施的根本属性是“直接用于军事目的”。这里的“军事目的”,主要指围绕军队作战或作战准备这个核心所进行的军事活动;同时,也包括其他非战争军事行动,如反恐维稳、应急救援等,还包括与国家战略能力直接相关、安全保密要求很强的高精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主持人]:我们请吴荣宝二级调研员先给大家讲一讲,军事设施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吴荣宝]:军事设施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两区两范围”以及?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等。

  [主持人]:刚才提到了“两区两范围”这个概念,那“两区两范围”是如何划定的?而什么又是?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吴荣宝]:这里的“两区”是指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

  军事禁区,是指设有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高、具有重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重点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

  军事管理区,是指设有较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较高、具有较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

  “两范围”是指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和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 。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了保证航空器在机场飞行运行安全,在机场及其周边区域划定限制物体高度的空间区域。这个区域被称为机场净空区。

  [主持人]:设置机场净空保护区是否非常有必要?

  [吴荣宝]:实践来看,设置机场净空保护区是非常有必要的。正如案例一中提到的“鸽扰”问题,会给飞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据统计,全球每年约发生2万次鸟撞飞机事故,给航空业造成约9.5亿美元的损失。近几年,我国空军装备更新较快,训练强度增加,加上生态环境改善,鸟类活动频繁,鸟撞防治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完成一次飞行任务要通过起飞、爬升、巡航、下降、着陆几种阶段,就必须对机场附近沿起降航线一定范围内的空域提出规定,确保飞机在起飞和降落时的低高度飞行不会受到障碍物的干扰,从而保障航空安全。?因此要设置机场净空保护区。

  [主持人]:那地方政府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有哪些管理职责?

  [吴荣宝]:《军事设施保护法》中规定地方政府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管理职责主要有:

  一是加强国防和军事设施保护教育,增强全体公民国防观念和军事设施保护意识。

  二是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时,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事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三是会同军事机关制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军事设施的具体保护措施,管理军设设施周边安全保密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隐患和问题。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来看网友们的提问。

  [网友1]:《军事设施保护法》对公民和组织的军事设施保护义务与权利有哪些规定?

  [吴荣宝]: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军事设施保护法》对有关组织和公民的保护军事设施义务和权利作了规定。

  一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二是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三是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四是规定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鼓励社会监督和提供正向激励,?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军事设施保护环境,?从而确保国家安全不受威胁。

  [网友2]: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是由哪些部门确定的?

  [吴荣宝]: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确定。

  [网友3]:我们如何知道哪些地方是军事设施保护区?

  [吴荣宝]: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国家会对军事设施划定一定的保护区域来减少市民生产、生活对军事设施的直接干扰。一般保护区域周边都会设置有警示性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设备擅自进入保护区域。

  [网友4]:有的人为取景照相而以军事设施为背景拍照,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军事设施安全保密的要求?

  [吴荣宝]: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或人员,虽然并非有意要对军事设施实施《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为,其目的也不是获得军事设施的某些资料,比如:为拍摄电影、电视片,在军事设施附近摄影,将军事设施摄入镜头;为取景照相而以军事设施为背景拍照;绘画时将军事设施加以描绘;游览时对军事设施情况进行记述;对军事设施进行定位等,但其行为却违反了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可能造成一些涉密信息的泄露。当遇到军事设施,我们做好“三不”就能有效保护军事设施——不该拍的不要拍,不该记录的不要记录,不该靠近的不要靠近。

  [网友5]:我们都知道地方肩负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地方政府又如何推动军事设施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呢?

  [吴荣宝]:《军事设施保护法》 第五条规定:国家统筹兼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相协调。

  这是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原则,表明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的关联性和统一性。军事设施保护兼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在确保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同时,尽可能地照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兼顾军事设施保护,是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尽可能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

  [网友6]: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吴荣宝]: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破坏军事设施的;

  (二)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

  (三)泄露军事设施秘密的,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

  (四)破坏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干扰军用无线电通讯,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违反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7]: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必须经过哪个部门许可?

  [吴荣宝]: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管理区,必须经过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许可。

  [网友8]:尚未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是否受法律保护吗?

  [吴荣宝]:尚未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护。例如:一定距离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动,不得危害军事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效能;作战工程外围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出机场净空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得从事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活动;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造、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不得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不得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上搭建、设置民用设施。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周边安排建设项目,不得危害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军用测量标志,在军用测量标志周边安排建设项目,不得危害军用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

  [网友9]:对于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不听制止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吴荣宝]:对于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不听制止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措施:

  (一)强制带离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人员,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二)立即制止信息传输等行为,扣押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器材、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三)在紧急情况下,清除严重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障碍物;

  (四)在危及军事设施安全或者执勤人员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使用武器。

  [网友10]:地方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时,如果有项目可能影响到军事设施,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吴荣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开辟旅游景点,应当避开军事设施。确实不能避开,需要将军事设施拆除、迁建或者改做民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区级军事机关商定,并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或者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关批准。

  [主持人]:非常感谢吴荣宝二级调研员的耐心解答,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本期访谈到这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吴荣宝]: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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